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关于做好“大警示、大培训、大考试”的通知
烟交执法发【2021】25号
有关科室站所、大队,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大警示、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烟交发〔2021〕33号文)要求,深入开展“大警示、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现将当前“大考试”阶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全员安全“大考试”
5月中旬前,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围绕“大警示、大培训”内容,自行出题,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严格闭卷考试,考试内容要区分工种、岗位,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关键环节、重点作业、特殊作业从业人员要从严考核,一线员工要强化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考核。企业从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企业统一制定、颁发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样式参考附件),未取得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规范建立专门行动台账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建立专项行动档案,如实记录警示教育和培训考试开展情况,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签到、有记录、有试卷、有影像。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规范全员培训建档,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期一档,分年度归档”的原则,完整、准确、系统建立起全员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全过程可追溯,推动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长效化、实效化。
三、加强专项行动督导检查
有关科室站所、大队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运安行动等活动,强化执法检查,发现教育培训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附件: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合格证样式(试行)
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