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印發《“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等37項調整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相關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通知
煙交法〔2021〕1號
各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局屬有關單位,機關有關科室:
為貫徹落實《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部分市級行政許可相關聯事項的通知》(煙政發〔2020〕11號)文件精神,扎實做好調整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相關聯事項監管工作,現將“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等37項調整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相關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煙臺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3月29日
“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等37項調整實施市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相關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措施.pdf